報 名 資 料 . 地 點
■■■
■ 報 名 文 件
請備齊以下所記載的報名文件後提交出來(不可以郵寄)
|
※ |
報名文件不完整時(文件不齊全或遺漏填寫記載事項與蓋章等),恕不受理報名。 |
- 入學願書(校方指定的表格)

- 身元保證書(校方指定的表格)

- 日本語能力自己申告書(校方指定的表格)

- 證明日語能力之文件。

- 最終畢業學校的畢業證書

- 最終畢業學校的成績單

- 上半身照片 6張(長40mm×30mm)

- 審查費 20,000円(校內審查後,審查費蓋不退還)

- 履歷書(入國管理局規定的表格)

- 經費支弁書

- 經費支弁者(本人或是雙親)能具有支付能力的文件。

- 再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
(入國管理局規定的表格3張 之1~之3)

- 護照影本

- 學生會館申請書(欲申請者提出即可)

|
下列之情形下,必須繳交追加文件。

|
※ |
以「短期居留」之名義,在日本停留1個月以上時,必須提出其停留期間內活動內容的說明書,以及證明之文件。 |
|
※ |
如經費支弁者為居住於日本,或是非親屬者,則有必要提出更多之資料。 |

|
依實際需要,需向入國管理局提交「其他參考資料」時,請儘速繳交。 |
■ 報名地點
| 1. |
住在台灣.韓國.泰國者請在台北.漢城.曼谷事務所提出申請。
報名入學者及家長(學費負擔者)等的文件審查和面試合格者,在本校在學期間,由校方擔任身元保證人。 |
| 台北事務所 |
| 住 所 |
台北市重慶南路 1段57号4F |
| 電 話 |
(02)2375-1951 星期一~星期五 9:00~17:00
※ 但台灣的例假日除外
|
| Seoul事務所 |
| 住 所 |
SEOUL 市江南区大峙洞 889-5 Champs Elysees Center BLDG. A棟 1715號 |
| 電 話 |
(02)561-6078 星期一~星期五 9:00~17:00
※ 但韓國的例假日除外
|
| Bangkok事務所 |
| 住 所 |
90 Soi Ekamai 12, Sukhumvit 63 Road, Klongton Nua, Wattana, Bangkok 10110, Thailand. |
| 電 話 |
(02)7131108 星期一~星期五 9:00~17:00
※ 但泰國的例假日除外
|
| 2. |
中國在住者,請向北京或上海的留學院辦理報名。
各申請人及其雙親(經費支弁人),經留學院之書面審核及面談後,在本校就學期間,可由本校擔任身元保證人。 |
|
※ |
於北京、上海辦理報名時,其條件及報名費用請直接向留學院詢問。 |
| 3. |
上述以外之國籍者,若有日籍保證人,並已取得在留資格,請向本校教務處申請受理。
請由日籍保證人向本校教務處提出入學申請。 |
■ 審査方法
日本語科是依據文件以及與在日保證人的面談,來決定是否核准。
日本語教師養成科及國際口譯.翻譯科,於筆試及面試後,方行決定是否做書面審查。
在東京報名者,爲了公平起見會考慮國籍以及地區的均衡性來進行審查。
關於是否合格的審查內容一概不對外公佈。
已 經 持 有 在 留 資 格 者
■■■
■ 報名期間
4月班
日本語科
日本語教師養成科
國際口譯.筆譯科 |
10月1日~隔年3月10日(星期六、日及假日除外) |
10月班
|
日本語科 |
4月2日~8月31日(星期六、日及假日除外) |
■ 報名文件
請備齊以下所記載的報名文件後提交出來(不可以郵寄)
|
※ |
報名文件不完整時(文件不齊全或遺漏填寫記載事項與蓋章等),恕不受理報名。 |
- 報名文件 1~14
(12.不需要填寫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)
- 在學中學校的在學證明書(或者預定畢業證書)
- 在學中學校的成績單.出席率證明書
- 外國人登錄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。
|
※ |
在日本語學校,學習日本語期間規定為2年
四月期生如果已經在日本語學校念1年以上、十月期生如果已經唸六個月以上者無法申請本校 |
- 報名文件 1~14
(12.不需要填寫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)
- 外國人登錄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。
|